原标题:集赞无法兑奖 咸阳市场监管局介入调查责令楼盘兑付奖品
华商报咸阳讯(记者 王斌)参加楼盘集赞换礼品营销活动,集够了要求的888个赞,按约定前去领取小米电视,却被告知电视机仅一台,已被他人领取,这让咸阳市民何先生无法接受(西咸新区一楼盘称集够888个赞可领电视 市民领奖却被告知"没了")。
咸阳市市场监管局迅速介入,初步认定该楼盘发布的活动公告关键字前后存在差异,给参与者形成误导,已责令其按活动流程和约定,如实为何先生兑付奖品。
售楼部:电视被一女士提前领走了
12月1日,咸阳市民何先生看到一名叫世城滨江的楼盘微信公众号发布集赞换礼营销活动,转发朋友圈,在约定时间内集齐888个好友点赞,即可获得小米电视一台,兑奖时间为12月14日下午3时,并未说明礼品有数量。12月14日,何先生在活动约定时间前集齐点赞后来到售楼部,却被告知电视机已被领走,且按约定仅有1台。认为受到欺骗的何先生在售楼部与工作人员发生冲突,后被推出售楼部。
16日上午,华商报记者来到位于秦皇南路的这家楼盘售楼部,一名李姓经理称,活动真实有效,参与者领取礼品前,他们会对其姓名、电话,点赞数量进行登记并拍照,以防冒领。随后,记者在李经理手机上,看到一名女士领取电视后和工作人员合影。“这名女士搜集了933个赞,当天12时09分领的电视。”
活动公告写的领奖时间为当日下午3时,为何有人提前领了奖?李经理称,当天参加活动的人比较多,一大早就有不少西安的老太太前来领奖品,担心老人受冻,所以提前了。
活动组织者:那个人说我们是骗子公司
何先生告诉记者,12月1日他转发时特地看过,并未注明礼品的数量,自己费了这么大的劲在朋友圈拉好友给他们点赞,在兑奖时间开始前来领奖,完全是按照他们的活动约定做的,“我有啥过错?”
“这个人是胡搅蛮缠。我可以很负责任地告诉你,是我让工作人员把他赶出去的,因为他要打工作人员,还说我们是骗子公司,说的很难听。”随后赶来的该楼盘此次活动宗(音)姓负责人称,“12月1日我们这篇文章,已经发出去了,我们没有完善。我们在12月2日及以后微信公众号所有软文里面,都标注清楚了(电视仅有1台)。我们也想过把12月1日的文章删掉,但因为已经有客户在集赞了,我们不想让客户再集一次。”
对于该负责人的说法,何先生觉得十分心寒,对方更改活动规则的事自己并不知情,气愤之下当天在售楼部确实有过激举动,“我是给他们楼盘聚拢人气做出了实实在在的贡献,却获得这样一句评价!”
市场监管局:活动俩公告有差异形成误导
“看到报道后,广告科、经济检查支队迅速对此事展开调查。目前已联系该楼盘此次活动负责人接受询问,并提交活动相关资料。”12月16日,咸阳市市场监管局广告科科长贠晓伟介绍,已责令该售楼部履行活动规则将奖品发放给何先生。
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检查支队支队长任红艳介绍,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活动方发起的点赞换礼品行为系一种民事要约,参与者完成活动方要求的行为,即视为合同成立并生效,如活动方未履行,则视为违约行为。“根据目前了解的情况,该楼盘发布的第一篇活动公告与第二篇活动公告存在关键字的差异,给参与者形成误导。市民通过朋友圈转发这篇公告,的确给他们楼盘做了宣传,如果符合活动流程,则必须按活动发布的规则将奖品发给参与者。”
任红艳提醒广大市民,参与集赞营销活动转发微信朋友圈,要仔细阅读活动规则,注意活动方是否留下了有效联系方式、兑奖方式。对含糊不清的表述内容应联系商家进行核实,避免因混淆、误解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同时,集满“点赞”后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活动方拒不履行承诺,可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